植被调查评价与分析文献综述
1 研究背景
森林资源调查的目的在于查清森林资源的数量、种类,从而反映了森林生长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其调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以便于制定林业方针政策与规划,促进林业生产力的发展,以达到森林资源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目的。我国林业为了应对气候变化,提出“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hmsup2;、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msup3;”的双增目标。为实现这一伟大目标,要扎实开展植树造林。全面加强生态建设保护,着力改善生态状况,着力强化森林经营,进一步提高森林质量[1]。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能够全面并准确地掌握森林资源的实际状况,有利于我们制定合理的森林资源管理方案,从而有效实现森林资源的资产化,是研究林业的基础工作。可以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对于林业的发展方向起到了指导作用。
2 国内外研究和发展现状
2.1 国外研究及发展现状
国外森林资源调查的监测方法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CFI调查法,所采用的均为森林资源的连续清查方式。第二种是根据国内的各省份或各州、市的调查监测数据来计算出国家森林资源的总量,即为先样本后总体。第三种是利用森林资源数据来求出国家森林资源的总量。法国和北欧各国多采用第一种方法;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国则是采用第二种方法,各省、州独立进行森林资源调查,利用G1S等进行全国汇总;日本及东欧各国多采用第三种方法,与我国的二类调查类似[2]。
各个林业发达国家采用的森林资源调查方法虽然有所差异,但是仍有许多相同的地方,主要方面都是重视新技术的应用,特别是遥感技术与GIS技术的结合。如德国和奥地利侧重于航片,法国、美国、加拿大则采用卫片和航片相结合的技术,同时重视森林环境信息和森林环境监测及生物量的估测[3]。森林资源调查由木材资源调查向多目的的森林环境资源监测转变,在调查林木资源的同时,对森林生长的条件进行调查。
2.2 国内研究及发展状况
我国的森林资源调查分为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作业设计调查3类[4]。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是以全国为对象的森林资源调查,也简称“一类调查”,主要是为了准确的了解彻查区域内森林资源的实际数量。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是以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行政县、乡等单位为对象的森林资源调查,也简称为“二类调查”,主要是为了将彻查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种类、资源数量、资源质量以及分布情况进行具体掌握。作业设计调查是专门针对相关企业的作业设计所展开的森林资源的调查作业,简称“三类调查”,主要是为了对彻查区域内的森林资源使用现状展开初步的了解,以此来为此生产区域的未来发展与规划提供基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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