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幼互动类型与音乐活动成效文献综述

 2022-08-22 10:24:41

文献综述

  1. 概念界定

一、幼儿园音乐教学活动

音乐教学活动,就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目的地根据事先制定好的教学目标面向全体幼儿开展的统一的音乐活动。

音乐教学活动的目的,意在激发幼儿对于音乐活动的兴趣,鼓励幼儿积极参与音乐活动,提高幼儿的音乐活动经验,培养幼儿喜欢音乐活动并能够大胆表现的兴趣和能力。

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对于幼儿园音乐教学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给幼儿充分自主表现的机会,要在艺术活动中面向全体幼儿进行,不可因为各种原因忽视单独幼儿,且要针对幼儿不同的特点和发展水平,鼓励引导每一个幼儿都能用不同的艺术形式来大胆地表现自己的理解、情感和想象,尊重每个孩子的艺术创造成果并予以鼓励和支持,不依照成人的固化思维标准去批判幼儿的艺术创作成果。”[1]

二、师幼互动

(一)师幼互动的定义

从词义上来看,“互”代表交替、相互,“动”则意为起作用或变化。互动,即需要两个主体来进行交互行为,所以,互动常常意味着需要进行交往和沟通。在由刘晶波编著的《师幼互动的总体特征及其功能》一书中,她指出,互动有广义和狭义上之分。广义上的互动不仅仅包含托儿所老师与3岁前的幼儿进行的互动,也包含幼儿园教师与3-6岁幼儿之间的互动。而狭义上的师幼互动,指的是发生在幼儿园环境内部、发生在幼儿一日生活中的幼儿园教师与幼儿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行为以及行为的过程。[2]

事实上,师幼互动就是指在一日生活中,教师与幼儿的接触行为,不仅仅只代表着语言接触,还包括有肢体接触,甚至眼神的交流暗示,这些都是师生互动的一部分。在幼儿的幼儿园一日生活当中,师生互动无疑是教师沟通交流、教育教学必不可少的一环,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环,师幼互动可以有效地展现出幼儿与教师之间的相处模式,如何进行有效的师幼互动,也是困扰着幼儿园老师的一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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