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调查与刑事诉讼中证据衔接问题研究
——以非法证据排除和补充调查为视角
摘要:《监察法》作为一项新生事物还有许多待完善的地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衔接的过程中存在真空地带;自行补充侦查与退回补充侦查中,存在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衔接的分歧。本文将从监察调查与刑事诉讼中证据的收集和运用的角度出发,概述存在的问题,以及不同学者提出相应的完善途径。
关键词:证据制度; 非法证据排除; 补充调查;
一、文献综述
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监察法》。但在涉及公职人员犯罪时,《监察法》则必须与检察机关分工协作、和刑事诉讼法相衔接才能处理案件,实现公平。
(一)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监察调查和刑事诉讼中证据制度的有效衔接,在保证人权的同时,使被调查人得到正确的定罪量刑,维护着司法机关与监察机关的权威性,也会促进证据制度理论的研究与发展,推动着我国证据制度理论的进步。由此,我国已有许多学者对一些问题作出了分析。
1、监察调查程序中和刑事刑事诉讼中证据衔接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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