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
作为第一个综合性的自由贸易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NAFTA)是美国、墨西哥和加拿大于1994年签署的。它的产生反映了当代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新趋势,也标志着南北经济关系开始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随后它成为美国对外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模板(除约旦),在原产地规则、可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渐进式关税废除、通过搭建原则性框架并辅之以双边或多边的协商合作协议等方面影响了其他国家所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然而,特朗普就职总统后宣布,计划重新审议该协定并签署新协议。三国从2017年开启这一谈判进程。经过多轮谈判后,新的协定称为“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以下简称USMCA)”,名称中没有了“自由”和“贸易”。与美墨之前达成的协议相比,USMCA在部分领域实现了新进展,但美国利益导向也成为了USMCA最主要的特点。
自USMCA的前身NAFTA协定签订以来,国内外学者纷纷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对此展开了多层次、多角度的研究,以摸清国际经贸规则背后体现的利益博弈、自身的缺陷以及带来的机遇,从而为更好的运用国际经贸规则提供指导。然而,自三国发表联合声明宣布USMCA协定达成至今尚不足一年,学界还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消化、整理USMCA条款变化,也仅有部分学者就其中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进行初步的解析。同时,由于国际经贸规则背后的推动因素复杂、涉及的利益广泛,虽然学界对于NAFTA协定的分析以足够深入,但对NAFTA规则升级至USMCA规则的内在和外在因素的分析仍显不足。
目前学界主要从USMCA与其他国际经贸规则的异同、异同发生之原因及其对国际经贸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三个角度进行探讨,笔者现整理评述如下:
(一)USMCA与此前国际经贸规则的异同
1、纵向分析:USMCA对比NAFTA的条款变化
在USMCA内容的分析中,学界概括性的总结了其纵向变化。杰弗里·弗兰克尔在《美墨加协定的四点变化》一文中对比NAFTA条款,提出USMCA最主要的变化:
第一,在汽车行业有两项主要变化值得关注。一是为避免关税,75%的汽车零部件必须产自北美,这一条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来自亚洲的汽车零部件进口。二是,汽车生产必须出自平均小时工资超过16 美元的工人。这一工资水平远高于墨西哥工人,将给美国汽车工人带来好处。然而此条款带来的后果还有消费者成本增高,可能降低北美汽车行业竞争力。第二,在农业领域,加拿大同意向美国奶农开放3.5%的乳制品市场。但实质上来看。加拿大的让步仅相当于美国出口总值的0.00003%。并且对比TPP相对应条款,奥巴马曾在2015 年凭借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成功地从加拿大获得了类似的乳制品特许权,甚至TPP的保护要强于USMCA。第三,在争端解决条款上,美国和加拿大同意放弃东道国争端解决方案,且美国同意继续按照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第19 条”的程序来解决其他贸易争端。最后,USMCA引入了日落条款,即三方必须每16 年对美墨加协定进行一次续签。这一条款的引入极富有争议,因为它必将对USMCA协定的稳定性、其实施的可预期性有所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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