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传统企业和电商代运营企业的合作机制研究综述
摘要:电子商务代运营行业根据传统企业转型发展的需求而诞生,能助力传统企业转型发展,在传统企业向电子商务领域转型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代运营企业和传统企业之间的的合作机制是通过签订合同从而产生委托代理关系。通过整理有关委托代理理论和电子商务代运营服务的国内外文献,对目前的研究进行归纳,并作出简单的评述。
关键词:委托代理理论; 电子商务代运营
1.关于委托代理理论的研究
委托代理理论是过去30年里契约理论最重要的发展之一。它源于20世纪40年代,委托代理概念的提出,最早是为了研究现代公司的治理结构问题。自1932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伯利和米恩斯在《现代公司与私有产权》一书提出著名的“管理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命题以来,委托代理问题成为公司治理理论研究的重点。现在委托代理理论己广泛地应用于经济、金融、会计、市场营销和供应链管理等领域。
詹森和麦克林将委托代理关系定义为:“一个或一些人(委托方)委托其他人(代理方)根据委托方利益从事某些活动,并相应地授予代理方某些决策权的契约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事实上就是居于信息优势与处于信息劣势的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经济的角度出发,凡是市场参与双方所掌握的信息不对称,这种经济关系就可以被认为是委托——代理关系。其中,拥有私人信息的参与方称为“代理方”,不具有私人信息的参与方称为“委托方”。代理方比委托方拥有更多的信息、知识和专业化技能,委托方利用代理方的知识、技能更好地完成业绩,为自己增加效益。
委托代理理论在我国最早是用于研究国有企业的改革当中。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 ,我国国有企业的各项权利集于政府一身 ,企业只不过是政府的生产车间。在这种政企合一的模式中 ,委托代理关系被弱化了。但是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放权让利、利改税、承包经营责任制和股份制试点的改革 ,以及国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 ,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开始显现出来。
张维迎在《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中提到,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会引起两种问题:
一是由于事前信息不对称引发“逆向选择”问题。委托方在选择代理方时,代理方掌握了一些委托方所不知道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可能是对委托方是不利的,代理方因此与委托方签订了对自己有利的契约,致使委托方受到损害,这种信息的不对称的决策导致了“逆向选择”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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