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量采购下外资企业的局势与应对分析文献综述

 2022-12-25 11:41:46

开题报告内容:

  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2. 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本土企业的生产设备制药工艺渐渐跟上国际的标准,也有了一定的创新能力,但过专利期的原研药仍在中国享有超国民待遇。同时,老龄化的加剧使医保负担越来越重。因此,深化新医改对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方式提出了新要求。

在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同月发布文件《4 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标志着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试点开始,试点地区范围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并于2019年2月底3月初落地执行。本次带量采购不同以往的普通采购只采不招的传统,文件注明在化学药品的采购时,需要约定采购量。按照文件公布的各地采购量,是“4 7”地区根据2017年同品种采购量,按照60%—70%的比例核算而定的。这意味着对于进入带量采购的药品的药企来说来说,面临着失去市场份额还是价格骤降的抉择[1]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外资企业一方面面对着逐渐成熟,医疗需求逐年增大的市场,另一方面本次对普药的集中带量采购又使外资企业失去了本该作为现金牛的普药产品。中国政府医药合规与药品降价的决心也使外企遭受了销售模式转型与加大研发适应中国市场的产品的压力。因此,研究外资企业面对的局势及其对带量采购的应对策略,有助于从外资企业的角度审视带量采购的效果,进而审视我国制药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为未来中国医药民营企业的市场竞争与发展策略提供新视野。

  1. 研究目的

研究带量采购下外资企业的局势和潜在的影响,提出应对策略。

  1. 研究意义

以外资企业的角度审视我国制药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为未来中国医药民营企业的市场竞争与发展提供一个新视野。

  1. 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并综合运用波特五力模型、SWOT分析、波士顿矩阵、案例分析等理论方法[2]

  1. 文献综述

(1)带量采购局势分析

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15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同意,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由此一场涉及31个品种,11个城市的带量采购政策正式落地[3]

外资企业是原研药的主要拥有者,然而一致性评价使得本土仿制药有了与外资企业原研药竞争的可能,带量采购直接打击了外资企业的原研药的市场份额,这必将逼迫外资企业做出大的战略调整[4]。外资企业下一步的动向必然是牵动人心的,在如此的政策巨变下,外资企业对处于风口浪尖的普药该怎么处理也是人们心中的疑惑,此外,为了维持收入引入新药是不可避免的趋势。站在外资企业的角度去审视带量采购,可以为完善带量采购机制设计提供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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