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文化创意产业的财税支持政策探析
摘要:目前,国内外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兴起,成为诸多国家和城市抢占产业新高地的重要产业形态。我国虽起步较晚,但后发优势初显,近几年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种新型产业形态和优质经济增长点在我国稳步上升,呈现独特的产业景观和发展路径。杭州市作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先导区之一,探索形成了地方实践模式特色,杭州文化创意产业也已经成为杭州创新发展模式的重要途径。本文以浙江省杭州市为例,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现状和财税政策进行研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从而促进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更好更快发展,推进我国创意产业的普及以及经济增长。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 财税政策; 发展
一、文献综述
文化创意产业是以创意为核心,以文化为灵魂的知识密集型、智慧主导型战略产业,正在逐步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在“全球化”环境下,文化创意产业近二十年的发展,证明了其是最具前景、最具发展潜力的产业之一。许多发达国家的文化创意产业不仅在发展速度上超过传统产业,而且在产业发展规模上也已经成为国家的支柱产业。目前,国内外专家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已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综述如下:
一、文化创意产业概念及我国相关财税支持政策
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最早是由英国明确提出的,其后许多国家提出了相关的概念,主要包括“文化创意产业”、“版权产业”、“文化产业”、“内容产业”等概念。
1998年,英国创意产业工作组在《创意产业专题报告》中首先提出了“创意产业”的概念。英国对“创意产业”的定义是“创意产业是那些源于个人创造力、技能和天分,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潜力的产业。” 创意之父约翰·霍金斯(2003)认为,创意产业是涵盖了专利、版权、商标和设计等在内的庞大工业体系。查尔斯兰蒂(2006)将产业价值链分析方法引入到文化创意产业理论研究之中,其认为,文化创意产业就是创意形成、生产、流通、交易和消费。
在我国,2004年,国家统计局在《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中,将文化及相关产业概念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将文化产业非为三个圈层:“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核心层”包括新闻、出版发行和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文化艺术;“外围层”包括网络、广告、会展、旅游、文化休闲娱乐、其他文化服务;“相关层”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于志文(2010)认为文化创意产业主要强调创意、文化理念、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四个方面,从而形成包括内容创意、生产创意、营销推广、传播渠道以及消费者在内的创意产业价值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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