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也在迅速的发展。我国第三方支付相比较国外来说发展较缓慢,从2000年才起步,但这两年的发展势头猛增,互联网金融下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现如今由于全球化、信息化等,促使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成为当今主流,它提供给人们的便利以及快捷是传统交易方式所不能提供的。但随着互联网金融第三支付的迅猛发展,很多问题也随之而来。盈利模式的单一、信用体系的不完善、法律制度的缺失等,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留下了很多的隐患,威胁着人们的生活与日常,甚至带来更严重的后果。正因如此国内外专家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与方面对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与探讨,总的来看,相关研究主要现在以下方面:
- 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的现状研究:
在国外,1976年就有Price R E对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对何为第三方支付为何要推进第三方支付进行了相关研究与探索。Berry Robert S在研究报告中指出要想发展好第三方支付必须要打破相关的壁垒和限制,同时针对相关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及意见。Harry Bouwman和Jie Guo也以中国最大的第三方支付产品——支付宝为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指出第三方支付需要的条件以及应解决的问题有哪些。
在国内,第三方支付起步比较晚,近几年才开始对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进行全方面的深刻探索。2013年谭榜平,朱洪兴两人阐述了我国第三方支付的发挥在那历程,指出我国的第三方支付是从2000年开始起步,发展较好有有环讯支付、支付宝、财付通、汇付天下等。目前,第三方支付服务逐渐发生延伸和拓展,服务方式出现了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业务范围拓展至预付卡、收单等领域。第三方支付企业不仅提供支付中介作用,也提供资金管理、客户管理、积分奖励等增值服务。
2014年祁砚芩指出,近年来,我国的电子商务市场随着互联网技术应用的不断普及和进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调解了商品的流通和分配,极大地促进了国内的消费的发展。还指出我国在推进第三方支付不断规范发展的道路上也做出了很多的努力,我国国务院于2005年2月公布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表示要较快建设与第三方支付有关的法律规定,并且要大力推广传统商业银行使用在线支付服务的功能,引导传统的金融机构实现电子化并构建在线平台。我国的中国人民银行也于05年6月和06年3月发布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从人行监管的角度使第三方支付的各个方面得以规范,并且还有可能对第三方支付的运营条件发放相应的拍照。到了2009年4月,随着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展的警车鞥不断加快,人民银行适时的推出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7号》文件,规定了要求在公告发布之前一直行驶第三方支付等支付清算功能的非金融机构需要在人民银行登记备案。这里所指的支付清算功能主要是网上支付即第三方支付,电子货币的清算和发行,银行票据的跨行清算,银行卡的跨行清算以及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付清算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于2011年5月26日进行了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第一次发放。张小虎指出,我国第三方支付产业从 1999 年起开始成长,当下以支付宝、财付通、银商联盟等为主导。初期第三方支付只是为买卖双方提供担保服务,现在第三方支付企业外延扩展,出现了团购、城市一卡通、预付款、信用卡还款等业务。第三方支付企业不单只提供支付中介服务的企业,也提供网络理财、助力小微金融,参与开拓互联网时代的金融新生态。
- 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的必要性研究:
孟奕廷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第三方支付平台创新研究_以支付宝为例》一文中指出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起步晚、发展快,伴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飞速发展的第三方支付无论是从规模还是商业模式方面都得到了很快的发展。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为了提升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竞争优势,对其创新模式进行研究,对行业的安全性和市场环境实施有效的监管,促使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业务持续长久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简单明了的指出了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的必要性。2015年张小虎在《互联网金融之第三方支付问题研究--以支付宝为例》一文中采用了调查研究法、实践分析法、跨科学交叉分析法三种方法对互联网金融下第三方支付进行了深刻的分析与研究,发现第三方支付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伴随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也迅猛成长,截至 2014 年 7 月,央行发放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已达 269 家企业。国家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表明第三方支付的法律地位得到肯定,同时也提高了从事第三方支付的企业在金融领域进行服务的被信任度。于海龙指出第三方支付的出现有效解决了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诚信、支付等问题,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信用体系的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三方支付企业依靠打造自身的特色服务,在有限的市场内闯出了一片天地。
- 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存在问题的研究:
现如今,互联网金融下的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问题不可小觑,陈一稀,李纳在《互联网金融下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及对策建议》指出,互联网金融下第三方支付存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衍生出的“虚拟货币”带来潜在风险、第三方支付手中大数据的“管理风险”日益突出、第三方支付渠道业务对沉淀资金的运用可能引发潜在风险、高寡头的第三方支付市场存在一定程度的同质竞争和不良竞争。张小虎指出,第三方支付的金融监管主体单一、洗钱信用卡套现风险依然存在、第三方支付的法律法规存在问题。于海龙指出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越来越具体、互联网支付的快速发展产生了一系列电子支付安全问题和与传统商业银行的冲突不断加剧,导致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拓展道路步步惊心。2015 年 8 月份,央行对第三方支付企业——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下重拳,注销了易士公司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诞生了史上首个被注销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机构。因此,第三方支付市场虽然呈现出勃勃的发展生机,但其迅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的困境,未来更是充满着未知,如何有效解决第三方支付面临的困境,维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都值得我们进行深思。
- 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的对策研究:
针对相关的问题,我国也对其进行了研究与解决。赵翠萍在2014年《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我国第三方支付发展现状分析》一文中指出增强农户的信用观念增强“信用”因素、完善支农信贷产品设计实现联保代替、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加大农户违约成本、建立惩罚机制强化连带责任的有效性。陈一稀,李纳在《互联网金融下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及对策建议》一文中建议引导第三方支付以新型产业政策为导向深化产品服务,并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第三方支付在互联网金融中的跨界经营实行分类监管、底线监管、联合监管、对大数据时代第三方支付信息安全保护模式提出更高要求、加强对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流动的研究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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