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 伯林对自由的阐释根植于他深信不疑的价值多元论:人类生活存在着多种无法彼此化约的终极价值[[2]]。以多元论思想为基础,他于1958年在《两种自由概念》的演说中提出了著名的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理论。针对这一区分,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观念史的考察。吴玉军认为,自由主义起始于17 世纪的英国哲学家洛克的思想。“积极自由”理论的发展在近代经过了如下几个阶段:18 世纪法国以卢梭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对“积极自由”的认肯;密尔对功利主义的修正与“积极自由”的合理化;以及“牛津唯心主义”对“积极自由”的推崇与对“消极自由”的限定[[3]]。张德怀和邓春梅的文章“论消极自由理论的发展——从本杰明·贡斯当到以赛亚·伯林”则试图梳理出“消极自由”理论发展的历史过程,认为在在自由主义的发展史上对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思想影响最大的是贡斯当于1819 年发表的《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4]]。贡斯当认为古代人的自由是公共领域的自由,这种自由存在于“以集体的方式直接行使完整主权的若干部分”。而对于现代人来说,他们的自由却主要停留在私域空间,自由是只受法律限制,而不因某一个人或若千个人的专断意志而受到某种方式的逮捕、拘束、处死或虐待的权利”。而密尔同样也是影响了伯林自由观的一位重要思想家。伯林的自由观显然部分继承了密尔的思想,如个人主义的内核、强调自由为不受外在干涉的自主领域、试图找到社会领域和个人领域的相对明确的界限标准[[5]],可见以上思想与伯林“两种自由概念论”的形成有着密切的关系。 伯林的自由观的思想来源可以划分为三个方面的内容:消极自由的内核、对积极自由的批判以及对旧有的区分模式的借鉴。 消极自由秉承了古典自由主义一贯以来的传统,最早可以追溯到霍布斯所理解的自由,即“自由这一语词,按照其确切的意义说来,就是外界障碍不存在的状态”[[6]]。随后,洛克、密尔与伯林,分别在不同的时代传承了古典自由主义这一核心概念。17世纪自由主义制度的确立以及政治自由主义理论的产生以洛克为代表;而在18-19世纪,自由主义制度业已确立,密尔通过对个性自由、言论自由的论证,把洛克的宗教宽容理念扩展到思想言论的多元与宽容,并且拓展了自由主义的论证路径——功利主义;到伯林这里,经历了 20 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亲身目睹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悲惨结果,对以高扬自由主义传统的西方社会却不能避免大战的悲剧感到震惊,使他由此区分了两种自由,对西方社会追求理性主义的积极自由从而导致消极自由的压制,并最终造成 20 世纪对人类自由的最大威胁的悲剧。[[7]] 积极自由作为伯林所警惕的一种自由观,最早可以上溯至古希腊时期的集体主义自由观。哲学家们如德谟克利特和卢克利特所说的“自由主义”,按这个词的现代意义来说,就是不自由的[[8]]。这种要求向外扩张、要求分享社会权力、要求权威强迫人自由的主张,正是积极自由的典型体现,也是卢梭所主张的自由观。在伯林看来, 正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中的句子所描述的, 卢梭的自由理论始于不受限制的自由, 终于不受限制的专制主义[[9]]。伯林之所以明确界定积极自由的概念,很大程度上基于对卢梭自由观的批判。除此之外,伯林对马克思自由观的批评也使他更加认识到区分两种自由,并警惕对积极自由的过分追求的重要性。德国古典哲学中对积极自由的追求充分体现在了马克思的自由观中,因而马克思“强调真正的自由是以必然的领域作其条件、作其基础,亦即在必然中获取自由[[10]]”,这种对积极自由的过分强调与追求也正暗含了20世纪极权主义政权的影子。 而从旧有的区分模式来看,刘永红与马德普等人都认为,他的两种自由概念的思想直接来自于贡斯当对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的区分。伯林把贡斯当在1819年的演讲视为最清晰地阐述了两种自由之冲突的思想家,伯林自己认为他的《两种自由概念》的思想直接来自于贡斯当的思想。伯林自己认为他的两种自由概念可以说是贡斯当的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的进一步阐述。伯林的积极自由相当于贡斯当所说的古代人的自由,他的消极自由相当于贡斯当所说的现代人的自由[[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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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专著:
2、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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