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
1、 工程量清单的含义
工程量清单招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本企业实际情况自主报价,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招投标制度的逐步完善, 以及WTO 等对我国工程建设市场提出的新要求,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最大限度地适应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工程造价计价和竞争定价的市场环境,也是市场经济体制对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1]。大多数学者对于工程量清单的定义都比较一致,他们认为:工程量清单是按照招标和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子目分项要求,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名称以及工程数量的明细清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它项目清单),它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2-3]。郭红梅认为: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就是全国制定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在招标时,由招标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各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实力,按照竞争策略的要求自主报价,业主择优定标,以工程合同使报价法定化,施工中出现与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况或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据实索赔,调整支付[4]。 综上所述:工程量清单是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按照招标和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子目分项要求,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名称以及工程数量的明细清单,并以表格为主要表现形式。同时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我国的发展
我国自2003年7月1日开始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目前其已成为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主流模式。2008 年修订的清单计价规范将工程量清单计价从招投标阶段扩展到从招投标阶段到竣工交付的全过程,加强了对施工过程中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但由于长期以来对定额的过度依赖和专业水平不足,原本应由合同双方约定的一些内容成为行业中的典型热点和难点问题,需要加以指导和规范。2013 年7 月1 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简称新版《清单计价规范》)深入分析当前建筑市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将2008 版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进一步细化、调整和完善。新版《清单计价规范》既借鉴国际惯例、有理论的前瞻性,又结合国内造价管理实践、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将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工程造价鉴定和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纳入造价管理环节,使其更加贴近市场实际计价需要,其变化表现出我国清单计价方法的应用逐渐完善。深入理解新版《清单计价规范》的精神实质,提高实践运用能力是目前需要研究的问题[5]。 最新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针对08规范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以及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对原规范做了修订。2013规范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3、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国外研究情况: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是国际上普遍使用的通行做法,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具有广泛的适应性,也是比较科学合理、实用的。其配套环境规章制度完善成熟,也有很完整的实践经验与理论研究[6]。英国学者S.Ping Ho and Chun-Wei Tsuid的研究内容中提到的:在JCT SBC / Q(雇主向承包商提供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合同下,工程量清单出现变化、合同出现纠纷时的解决办法,作者从经济、法律等方面考虑纠纷的影响,并用相应的模型来分析[7]。澳大利亚有学者在2004年也提出如果工程量清单中的信息能够被当作一种模式应用,那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就会被更应用的有效,这些应用包括总包商和分包商的正常的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成本方面的管理等等[8]。
4、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车青郁认为:工程量清单的技术性和规范性较强,其中涉及到的内容较广,说明在合同中可能发生或需要发生的工程细目,对可能发生和一定会发生的项目工程量有着详细、明确的体现,这就给计量支付和结算等财务性质的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依据。以工程结算对于工程量清单的利用为例,在结算的过程中,有着工程量清单的对照,结算的单价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格为基准进行确定,对于工程量的确定和结算来说,则能够以施工单位实际完成工程量来进行计算。在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有着明确的列表,其中的工程量数据都是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人提供,因此,一旦工程量出现变化,引发风险的时候,这种风险必须要由招标人或招标单位来提供[9]。
韩霜(2010)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是:(1)强制性。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批准颁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规定执行,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做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四个统一,并且要用规定的标准格式来表述。(2)实用性。附录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还列有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易于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时确定具体项目名称。(3)通用性。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将与国际惯例接轨,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10]。
闫利荣(2008)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有着自己独到的意见,他总结:(1)增加透明度,使公平、公正、公开性得到更充分体现;(2)激化施工企业在竞争中转变机制,强化自身管珲;(3)有利于业主以最合理的造价发包工程,降低工程造价;(4)有利于中标企业合理组织施工,有效控制成本;(5)有利于工程索赔,搞好合同管理;(6)减少招标工作的耗用时间和工作量;(7)有利于工程造价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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