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幼儿对道歉行为认知的访谈研究》文献综述

 2022-08-12 11:05:52

幼儿对道歉行为认知研究的文献综述

摘要:道歉行为作为一种补救性的言语行为,很多学者从语言分析、文化差异等方面对其进行了探讨,但其中研究对象往往是成人,鲜少有从幼儿角度分析道歉行为的研究。基于之前研究者理论的基础上,从道歉行为和幼儿认知两个维度进行文献整理,尝试从幼儿认知的角度,探讨幼儿群体的道歉行为表现,进行论文的理论铺垫。

关键词:关键词1;道歉行为 关键词2;幼儿 关键词3; 认知

一、有关道歉行为的研究

(一)道歉的定义

汉文化中对“道歉”的解释是:“是表示歉意,特指认错。”而“歉意”则是“抱歉的意思。”[1]孙维张教授和吕明臣教授将道歉定义为:“自己的言行对他人有所损害或妨碍,而向对方表示某种歉意,求得对方的谅解。”[2]汉语中对于道歉的解释主要强调道歉方的歉意与补救,以人的内在感受为出发点的。

目前国外关于道歉的解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布朗和列文森、奥施坦为代表的“面子派”,他们以礼貌原则为理论基础,认为道歉是弥补性的言语行为。奥施坦认为道歉是“一种言语行为,目的是为听者(H)提供支持,此听者由于受到侵犯(X)已实际或可能承担不当后果。”[3]道歉的目的在于支持受实质或潜在的冒犯行为不良影响的听话人。为了实现道歉行为,说话人有意贬自己,承认错误或责任。”[4]另一类是以霍尔姆斯、梅耶为代表的“修复派”。霍尔姆斯将道歉定义为 “当 A 冒犯了 B,道歉可以被用来维护 B 的面子,并且弥补冒犯的后果,进而修复 A 与B 之间的和谐(A 是道歉者[speaker],B 是被道歉者或lsquo;受害者rsquo;[hearer])。[5]梅耶认为“道歉是当说话人认为自己的行为跌落到特定群体的道德指标之下,能给自己的形象带来损伤时,产生的一种修复形象损伤的行为。”她称之为“修复工作”。[6]

在道歉的目的上,二者的侧重点不同。霍尔姆斯认为道歉修复的是交际双方的关系,而梅耶认为道歉修复的是道歉者自身面子。可以看出西方文化中对于道歉的解释主要侧重于其目的与功能,体现其外在特征。无论中西方对于道歉解释的侧重点有何不同,道歉都被看成是一种补救性的言语行为,旨在保持人们之间的一种和谐良好的关系。

(二)道歉的语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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