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家校合作困境及对策研究——以建德市A农村小学为例文献综述

 2022-08-13 10:55:14

农村小学家校合作困境及对策的研究综述

家校合作是指教育者与家长共同承担儿童成长的责任,是现代学校制度的组成部分。随着各国对教育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家校合作的重要性也逐渐被人们看到。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家校合作研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也涌现了一大批关于家校合作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不仅从思想道德建设角度对家校合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也以法律形式将其固化。在教育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学校认识到了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家校合作的优势和途径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教师的重视和研究,出现了马忠虎的《家校合作》、黄河清的《家校合作导论》等一系列优秀著作,期刊也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研究的方向也逐渐全面化和具体化。

一、家校合作的定义

我国家校合作的研究专家马忠虎认为,家校合作是指对学生影响最大的两个社会机构——家庭和学校形成合力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学校教育能得到更多家庭方面的支持,而家庭教育也能得到更多来自学校方面的指导[1]。其将家校合作涉及到的范围界定在家庭和学校两大领域。

美国的研究专家艾普斯坦在《从理论到实践:家校合作促使学校的改进和学生的成功》一文中则将家校合作的范围扩展到社区,指出家校合作是“学校、家庭、社区”三者进行合作,三者对于孩子的发展负有共同的责任,对孩子的教育和发展是相辅相成的。

二、家校合作的价值

随着教育领域的不断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实现,家校合作成为了家长和学校共同教育孩子的有效方式,对良好学习氛围的打造以及教学质量的提高起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小学阶段是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家校合作能统一学校和家长的教育目标,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在漫漫的教育史中,不少教育家为了学生的健康发展进行深入而彻底的研究,其中家校合作对于儿童的身心发展和学业成绩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奠定家校合作理论基础的则是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没有家庭教育的学校教育和没有学校教育的家庭教育都不可能完成培养人这一极其艰巨而复杂的任务”、“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影响的一致性”[2]。从其观点可以看出家校合作的重要性。教师和家长都是孩子无可替代的教育者。他提倡建立以学校和家庭相互理解、相互合作、家长持续的教育心理学学习为基础,以共同培育全面发展的、道德高尚的个体为目标的家校合作体系。

成玉华[3]在其研究中写到了家校合作于学生、家长、教师、社会四个方面的极大优势。从学生角度而言,有助于家庭和学校了解孩子的另一个生活层面,实现了教育在时空上的有效衔接与有序延伸;从家长和教师角度而言,交往和沟通过程中有助于家庭教育者教育观念和教养方式上的更新和变革,亦有益于学校教育者的教育反思和提升;从学校层面而言,家校合作能积极有效地推进学校建设;从社会角度而言,家校合作中学校对家庭教育观念和教养方式上的科学指导能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更好地为孩子成长营造健康宽松积极的氛围,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而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家校合作则更方便、更有利于家校合作的优势的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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