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的文学事件
——论梅子黄时雨的网络言情小说创作
摘要:网络文学无可争议地成为当今中国文坛上的一大热点。它彻底颠覆了传统精英文学设下的框架,超越一切既定的评价准则。“野蛮式生长”的网络文学让读者和学者都措手不及。然而,与其生长的热烈现状相比,网络文学研究却显得黯淡无光。本文以“事件”、“事件化”理论出发,试图为网络文学研究开辟一个全新的视角。
关键词:网络文学;事件化;网络文学研究
一、文献综述
“事件”是当下世界文艺理论研究中的热点,“网络文学”则是中国文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现下网络文学研究的发展不尽如人意时,“事件”及由其衍生而来的“文学事件”、“文学事件化”却能为此开辟一个全新的视角。
一
“事件”(Event,eacute;veacute;nement)这个词在词源上来自于拉丁词ex(在外)和venire(来)[1]。自20世纪中叶起,“事件”已成为哲学、文学理论领域一个持久的研究热点。
就其本质而言,戴维森否定了理查德·蒙太古等人推崇的“事件是共相”的观点,而认为“事件”是殊相,强调了每一“事件”的具体、特殊。同样持这一立场的还有伊格尔顿。他在新作《文学事件》中认为事件的共相不能简单被等同于事件的本质,同时共相更不是事件形成的根本原因。就其定义而言,德勒兹结合柏格森划分事物表象及对应词类的思想,提出“事件”其实是一种不具备固定形式与边界、同时又与存在本身密切相关的“非存在”。福柯则在其访谈中提出“事件”是令显而易见之事落空的独特存在,其中“显而易见之事”指的是某类具有规整化、永恒化、普遍化的自明性原则框架或认知等。阿兰·巴丢认为事件在既定的知识框架内是无法被预知的,在已知视角内也无法被理解和掌控。这与齐泽克认为的“事件是在突发情况下,不以任何已知的、稳固的事物或原则为基础发生的,似乎都带有某种lsquo;奇迹rsquo;”[2]这一观点不谋而合。由此,“事件”便可被作出如下定义:一类完全脱离传统、常规的评价标准与认知框架却出乎意料地真实存在的具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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